:::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RSS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營業稅

何謂電子發票載具?

該載具簡單來說就是儲存電子發票的工具,目前載具種類分為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等)、會員載具(大樂繽紛卡、全聯卡、家樂福卡、摩斯卡等)及非會員載具(一卡通、悠遊卡、ICASH等)。會員及非會員卡載具僅能於特定店家使用,共通性載具則可於開立電子發票之所有店家使用。

電話:(07)7256600

何謂雲端發票專屬獎項?

為提高民眾以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之誘因,財政部實施「雲端發票專屬獎項」,民眾取得之雲端發票,除仍可對一般統一發票獎項外,尚可對30組百萬元、1萬6千組2,000元、10萬組800元及165萬組500元專屬獎項(112年5-12月期);民眾若同時對中統一發票各獎別及雲端發票專屬獎項號碼,以較高之獎額兌領。

電話:(07)7256600

營業人有欠稅於申請營業地址變更時,是否須先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後才能辦理變更登記?

營業人申請變更登記或註銷登記,應於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後為之。但因合併、增加資本、營業地址或營業種類變更而申請變更登記者,不在此限。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0條)

電話:(07)7256600

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經查獲,如何處罰?

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於法定申報期限前經查獲者,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並按該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但處罰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營業人有前項情形,一年內經查獲達三次者,並停止其營業。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

電話:(07)7256600

本公司遷移新址,應向遷出或遷入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應於事實發生十五日內,填具變更登記申請書,檢同有關證件,向遷入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稅籍登記規則第8條)

電話:(07)7256600

銷售報紙或雜誌應否課徵營業稅?

營業人銷售本國報紙(新聞紙)、雜誌(定期刊物),及自外國進口之報紙(新聞紙)、雜誌(定期刊物)經政府主管機關認許者,均應予以免徵營業稅。

(財政部75.8.20.台財稅第7560245號函)

電話:(07)7256600

兼營營業人實際營業時間未滿九個月者,如何調整計算?

兼營營業人當年度實際營業期間未滿九個月者,當年度免辦調整,俟次年度辦理調整時併同辦理。

(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第7條)

電話:(07)7256600

營業人給付員工之旅行費用、生日禮品、慰勞品、康樂活動等費用,而支付的進項稅額可否申報扣抵?

營業人支(給)付員工康樂活動費用、員工旅行費用、員工生日禮品、員工因公受傷之慰勞品、員工婚喪喜慶之禮品,均屬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之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電話:(07)7256600

什麼叫做零稅率?免稅?進口免稅?

1.零稅率:銷售貨物或勞務所適用的營業稅率為零,由於銷項稅額為零,如有溢付稅額進項稅額就可以由主管稽徵機關查明後退還。

2.免稅:銷售貨物或勞務在銷售階段時免徵營業稅,但進項稅額不能扣抵或退還。

3.進口免稅: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法第9條規定進口貨物於進口時免徵營業稅。

電話:(07)7256600

我是銷售依規定免稅貨物的營業人,可否放棄適用免稅而改為課稅?

可以,請向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請,報經財政部核准放棄適用免稅規定,改以營業稅法規定之一般稅額計算方式計算營業稅額,但核准後3年內不得變更。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

電話:(07)7256600

我們公司把自己產製的貨物無償辦理抽獎贈送獎品,算不算銷售貨物?

依規定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應視為銷售,開立發票。但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贈送樣品、辦理抽獎贈送獎品、銷貨附送贈品,除應設帳記載外,可免開立統一發票。

(財政部75.12.29.台財稅第7523583號函)。

電話:(07)7256600

營業人舉行業務檢討會之餐費發票,是否可以扣抵?

營業人業務會報用餐應屬與業務有關,所索取的餐飲統一發票,其進項稅額得扣抵銷項稅額,並依其發生之事實作為認定之依據。

(財政部賦稅署75.5.8.台稅二發第7523449號函)

電話:(07)7256600

營業人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其定價是否應內含營業稅?發票如何開立?

營業人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其定價標示應內含營業稅,亦即定價應等於銷售額加計稅額。買售人為營業人者,應與銷售額於統一發票上分別載明之;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應以定價開立統一發票。

電話:(07)7256600

我本來是查定課徵的小規模營業人,現在想改為使用統一發票,按進銷項差額報繳營業稅可以嗎?

可以向稽徵機關申請變更計算營業稅額方式。經核准後3年內不得申請變更。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4條)

電話:(07)7256600

員工出差取得運輸事業開立之火(汽)車、船舶、飛機等收據或票根可否扣抵?用何憑證?

可以扣抵,收據或票根之影本作為憑證。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8條)

電話:(07)7256600

更新日期:112-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