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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3月份愛心服務小故事

※第一則

    「為什麼我要補稅6萬多元?我的所得才幾十萬,申報時早已繳稅了;到底有沒有查清楚,政府那麼缺錢嗎?」早上第一通電話,語氣真不友善,週一症候群,頓時被嗆得無影無蹤。

    當事人的先生年所得6百多萬元,卻以低所得的太太當納稅義務人,偏偏又漏報所得,以致國稅局向當事人發單補稅。
「難道要我替他繳稅嗎?」電話那頭又傳來一連串的數落、指責...。正如心中所想,是這類夫妻分居分開申報案件,方有這般的怨氣。依往常經驗,發揮服務的精神準沒錯。若告知是他機關錯寄,只會引來批評推諉及更激烈的不滿。

    「妳不必要生氣!」我誠懇果斷的語氣回答,「可以申請夫妻分單,各按單身身分分別申報之應納稅額占夫及妻應納稅額合計數,比例計算妻應分攤之應納稅額...」

    委婉詳細的解說,電話那頭反過來換得連聲的道謝,方結束這段意外的插曲。雖然不是自已的案件,但是幫同仁擋一下子彈,又順利解決問題,算是日行一善吧!

※第二則

    當我告訴當事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的申請已經截止了。
    
    面前的女士似乎更加焦慮不安,壓抑的語氣和些許顫抖,急迫地述說申請的用意。「不能讓我先生知道工作地點,不然又要再面臨一次的失業了。」


    可是申請的時間已經截止,電腦也不行建檔了!話才說完,一張滿臉淚水的臉龐在眼前。當事人緩緩地開始訴說家暴的不幸...
來申辦分開提供資料的人,想也知道背後有其故事,而這位女士放下自尊,應該真的是壓抑許久了吧!

 

    心中念頭一閃,不是可以用特殊原因,申請限制他人查調所得資料嗎?經詢問多功能櫃檯人員確認可以後,於是請當事人至多功能櫃檯辦理;不過還是跟她說明,申請以後除本人可以查調外,他人是不能代理查詢的,請她深思熟慮一下,亦跟她說明,夫妻關係存續中,因稅法規定,最後夫妻還是必須合併申報,除非另一方已由他人申報...。當事人收起了淚水,一邊道謝;一邊說:「不會啦!不會啦!我先生一直都沒有固定所得,他不會報稅啦!」

 

  回到座位,心情難以平復,因為婚姻的考題,向來無解難決。

更新日期:103-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