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保官揪甘心~擔任徵納雙方的溝通橋樑!
為維護納稅者權益,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受理各項稅捐爭議案件,秉持中立及客觀立場,積極擔任徵納雙方的溝通橋樑,提供妥適及必要的協助。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姊姊被診斷全身性自體免疫... 114-01-24對核課稅捐處分不服提起訴願,就復查決定之應納稅額繳納三分之一或提供相當擔保,可暫緩移送強制執行
有公司對核定補徵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不服,提起復查,嗣經復查決定後仍維持原處分,打算續提訴願,但聽說欠稅會被移送強制執行,因公司近期營業狀況不佳,資金週轉有困難,不知如何才能免於被強制執行? 財政部高雄... 114-01-23餐飲業者向顧客加收之服務費或清潔費,應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餐飲業者銷售餐點,除收取餐費外,如有加收服務費或清潔費等情形,均應列入銷售額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14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 114-01-20「『蛇』來運轉過好年,全民共同守清廉!」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呼籲民眾不送禮、不邀宴,共同維護優良稅風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為維護優良稅務風紀,落實執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於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1週(自114年1月22日至114年1月28日止),除業務需要應專案簽准外,均暫停執行敏感作業... 114-01-17給付免扣繳稅款之薪資仍應依限向國稅局列單申報
配合優化所得稅扣繳制度,財政部113年12月31日修正發布「薪資所得扣繳辦法」,增訂第7條第3項,定明扣繳義務人如有給付免予扣繳之薪資,仍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財政部高... 11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