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三民分局114年11月17日遷移新址辦公
個人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自住房屋、土地,符合相關規定者,可適用400萬元免稅額租稅優惠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自住房屋與土地,如符合所得稅法第 4條之5第1項第1款所定要件,可享有課稅所得新臺幣(下同)400萬元以內免稅、超過部分按10% 優惠稅率課徵房地合一稅之租稅優惠措施。 ... 114-12-09金融遺產查詢免緊張,先收到「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是正常!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詢問,因最近父親過世,已向國稅局申請金融遺產資料,卻只有接到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下稱聯徵中心)寄來的資料,其他金融遺產資料為何都沒收到? 該局說明,為提供全國民... 114-12-08非營利機構銷售貨物或勞務,仍應注意報繳營業稅。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下稱機關團體),若有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法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期接獲某機關團體來電詢問,其出租空閒場地收取租金,是否需要報繳營業稅?... 114-12-08營業人於停業期間註銷稅籍登記之營業稅申報規定
公司於停業期間向主管機關申請解散並經核准,應如何申報營業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財政部107年11月5日台財稅字第10704672580號令規定,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35... 11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