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沿革
本分局轄區原隸屬新興稽徵所,嗣因三民區人口數量急遽增加,經濟迅速發展營利事業家數倍數成長,為提高稽徵效率及便利納稅人洽辦業務,於78年7月1日自新興稽徵所劃出另成立三民稽徵所,負責三民區各項稽徵業務與納稅服務,並於98年1月1日隨高雄市國稅局(自102年1月1日起,機關名銜變更為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升格為一等局所屬三民稽徵所同步改制為三民分局。
92年1月1日原由各縣市稅捐稽徵處代徵之營業稅移撥由各地區國稅局自行稽徵,因員額增加致原辦公廳舍空間不敷使用,乃規劃將本分局分課於兩處辦公,原址三民區行政大樓7樓〈哈爾濱街215號7樓〉為第一辦公室,由銷售稅課及營所遺贈稅課使用,93年1月5日另租用三民區民眾活動中心6樓〈大順二路468號6樓〉為第二辦公室,由服務管理課及綜所稅課進駐辦公為民眾服務。
114年11月17日本分局為整合資源、改善洽公環境,提升行政效率,搬遷至中央機關河堤辦公大樓(民族一路505號1~5樓),以友善便民之人性化環境與優質服務,為民眾提供更好的服務品質及舒適便利的洽公環境。
組織圖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三民分局組織架構圖說明:
於分局長下設有秘書及稽核,再依業務設置4課,分別為服務管理課、綜所稅課、銷售稅課及營所遺贈稅課,由課長、審核員、稅務員、助理員、書記辦理相關業務。
各課(股)業務 <業務諮詢分機表>
| 課(股)名稱 |
業 務 職 掌 |
|---|---|
| 服務管理課 (一樓) |
1.納稅服務、租稅教育及宣導措施之推動、執行。 |
| 綜所稅課 (二樓) |
1.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收件作業。 |
| 銷售稅課 (三樓) |
1.營業人設立或異動案件之查簽處理。 2.營業稅之申報收件、審理、核退及稅款之催繳、取證。 3.貨物稅、菸酒稅稽徵及貨物稅證照核發。 4.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稽徵業務。 5.小規模營業人之查徵作業。 6.交查異常查核作業。 7.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檢舉案件之查核。 8.統一發票稽查、稅籍清查等年度例行查核作業。 9.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營業人之防制及查核。 |
| 營所遺贈稅課 (四樓) |
1.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清決算、暫繳申報收件作業。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三民分局114年度提升服務細部執行計畫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