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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遺產稅免稅證明書所載,被繼承人遺有債權遺產者,繼承人是否得以該證明書作為向債務人請求返還之依據?

Q:依遺產稅免稅證明書所載,被繼承人遺有債權遺產者,繼承人是否得以該證明書作為向債務人請求返還之依據?

A:遺產稅免稅證明書乃稽徵機關為完成國家稅賦行政目的,依法核發以確認納稅義務人並無應納遺產稅額之證明,其用途僅供繼承人持向相關主管機關辦理產權移轉登記,並非作為繼承人身分及遺產產權之證明,繼承人對遺產倘有私權爭議,應另循司法途徑解決。

更新日期:11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