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國稅局洽公 免附戶籍、地籍謄本 真方便!!!
「免附戶籍謄本」業務項目
1.依所得稅法第72條規定,由遺囑執行人、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申請延期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
2.遺產稅申請案件。
3.申請遺產及贈與稅延期申報。
4.被繼承人財產、所得及死亡前二年內贈與資料。
5.申請被繼承人全國財產歸戶資料。
6.遺產及贈與稅申請實物抵繳案件。
「免附地籍謄本」業務項目
(1)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申報案件。
(2)遺產及贈與稅實物抵繳案件。
(3)提供擔保品案件。
(4)綜合所得稅核課或更正案件。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親善大使 啦啦虎
啦啦虎報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