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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大小事-營業稅稅籍登記

新住民大小事-營業稅稅籍登記

問:新住民姊妹想開小餐館,需要怎麼做呢?
答:首先準備以下資料至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
1.設立(變更)申請書
2.負責人身分證正、影本 /未取得身分證之外籍人士:居留證、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3.負責人印章 
4.店章 
5.房屋稅籍證明或房屋租賃契約書(如無償租用請附屋主同意證明資料)

國稅局給統一編號

問:開店後要不要繳納營業稅呢?
答:
如認定每月銷售額未達80,000元:無須繳納營業稅
如認定每月銷售額已達80,000元以上:每季會寄發繳款書,再至銀行或便利商店繳納

更新日期:111-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