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因故未申報綜合所得稅,可否免予處罰?
A: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係採自行申報制度,乃國家為確保稅收達成稅務行政目的所課以人民之作為義務,故除全年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當年度規定之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合計數者得免辦理結算申報外,納稅義務人均應依法辦理結算申報。申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無法親至國稅局申報,亦可採網路報稅方式或委託他人代為申報或於事後自動補報補繳,尚難因本人於申報期間未在國內而卸免其未善盡申報義務之違失。是申請人未於申報期限申報,又未於本局查獲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縱非故意,亦難謂無過失,按行政罰法第7條第1項規定,自應論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