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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是否要課徵綜合所得稅?

Q:加班費是否要課徵綜合所得稅?

A:個人為雇主的目的執行職務工作而支領的加班費,不超過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標準的話,可免納所得稅。但加班費超過上開規定標準者,超過部分要列入薪資所得,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又如果是不管有沒有加班及加班時數多少,一律按月定額給付加班費,是屬於津貼的性質,不得適用免稅的規定。

更新日期:113-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