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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稅貨物或菸酒因風災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者,產製廠商應向國稅局報備勘驗,以退還貨物稅、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

近日受凱米颱風及其外圍環流影響,造成高雄多處地區淹水,致貨物稅或菸酒稅廠商有貨物或菸酒受損或消滅情形,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特別提醒產製廠商,請記得於災後檢附相關資料向所轄分局或稽徵所報備,申請退還原納貨物稅、菸酒稅或菸品健康福利捐。

該局說明如下:
一、貨物稅:受災之貨物稅廠商,其已稅貨物如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者,得依貨物稅條例第4條第1項第4款、第5款及貨物稅稽徵規則第87條規定,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申請書、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所轄分局或稽徵所辦理退還貨物稅。
二、菸酒稅:受災之菸酒稅廠商,其已稅菸酒如受損或消滅者,得依菸酒稅法第6條第4款、第5款及菸酒稅稽徵規則第39條規定,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申請書、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所轄分局或稽徵所報備,據以辦理退還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

該局呼籲,請多加利用線上申辦災害損失租稅減免,以減少往返交通成本,相關貨物稅及菸酒稅災害損失減免應檢附證明文件,已彙整於該局網站「災害損失報備專區」(查詢路徑:首頁/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稅務行政類/災害損失報備專區);如對於災害損失有關稅捐減免之規定或報備方式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利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向轄區分局或稽徵所查詢,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災損專區QR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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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單位:銷售稅組      
聯絡人  :陳淑芬 股長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380
撰稿人  :詹如琳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388

更新日期:11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