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受0625颱風外圍環流及西南風豪雨影響,若民眾財物遭受災害損失,請民眾在動手清理前,務必把握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備妥證明」及「申請減免」,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轄區國稅局辦理稅捐減免相關事宜,以維護自身權益。
該局進一步說明,對於民眾因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積極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事宜,相關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等災害損失減免及應檢附的證明文件,已彙整於該局網站「災害損失報備專區」(查詢路徑:首頁/熱門焦點/災害損失報備專區),民眾可至該專區查詢,或以行動裝置掃描QR Code申請。
該局並提醒納稅義務人除了可以臨櫃辦理與書面郵寄申請外,也可至財政部網站災害協助專區(https://www.mof.gov.tw/)查詢相關資訊及可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快速又省時。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所在地稅國稅局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災損專區QR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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