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即將開始,民眾最關心的莫過於「今年有哪些減稅項目」,為協助納稅義務人輕鬆完成報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特別整理出5大減稅利多,並將114年度綜合所得稅適用的免稅額、各項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一併整理於附件1,讓大家一次掌握!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5大利多一覽表
| 項目 |
適用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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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調高基本生活費 |
「每人基本生活費」為新臺幣(下同)213,000元,較113年度增加3,000元。 |
| 2 | 調高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註) |
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附件2),每人每年扣除180,000元,較113年度增加60,000元。 |
| 3 | 放寬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適用資格 |
新增經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符合勞動部114年7月31日公告病症或病況,且在家自行照顧者,得適用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特別提醒】勞動部114年7月30日放寬年滿80歲以上被看護者,得持其身分證明文件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上開被看護者仍應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始可列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
| 4 | 放寬人工生殖療程相關醫療費用列報醫藥及生育費規定 |
至非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且未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機構進行人工生殖技術療程,如相關醫療費用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核准補助者,該等醫療費用於減除接受政府補助及受有保險給付部分,可列報醫藥及生育費。 |
| 5 | 視為對政府之捐贈,得全額列舉扣除 |
個人捐贈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成立「丹娜絲風災募款專案」及「092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募款專案」金額,得全額列舉扣除。 |
| 註: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適用稅率在20%以上、股利及盈餘所得選擇按28%稅率分開計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者,不適用該項特別扣除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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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整理以上各項申報利多及相關規定,提醒民眾在5月申報季來臨前,可先確認各項規定適用條件,並提前做好準備,屆時即可輕鬆省荷包。如有相關法令適用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提供單位:綜所遺贈稅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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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王柔淳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