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RSS
  • 字級大小
:::

故事館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103年4月份愛心服務小故事

※第一則

    于先生是一位70多歲的伯伯,太太不久前過世,打算將充滿兩人回憶的房屋賣掉,並將售屋所得用來支付另已簽約之房屋;惟現有之房屋因持有期間還未滿兩年,且太太還留下一間在市區的房屋,依現行法條來看,尚無法適用排除課稅的規定。

    不過,這位在市區的房屋在4樓,面積才2坪多,聽于先生解釋,這原是要做商業用的大樓,這房屋就是個小型的展示櫃。當初投資時並沒有想到會發生產權糾紛,據說有涉及到前市議員收賄,還有黑道的部分,現在也無法脫手。

    雖然于先生的孩子都已成年,也願意接于先生到北部去住,但于先生不打算讓孩子知道,特別拉下老臉,千拜託萬拜託我們替他想想辦法。

    我先跟于先生解釋,就現有書面資料來看,仍屬於我們課稅的範圍,但市區的房屋若有足夠的事證可以證明無法居住、使用、收益,甚至無法出售或贈與,可以試著報請財政部核示,於適用排除規定時得否排除認列該房屋。

    送走了于先生,之後幾日在電話聯絡上協助他立具申請書及準備資料,並跑一趟看看市區房屋的情形。現場滿是碎玻璃,管線外露,消防、公用設備也破壞殆盡,樓梯被雜物封死,電梯也僅剩一座專供1樓及地下1樓的電動遊戲場所使用。 

    俟將所有的資料彙整後陳報上去一個月後,于先生來電通知買房屋的契約已取消,被沒收了訂金,但還是想知道這案件的結果。

    又過了幾周收到了局裡的來文,這間無法居住、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房屋,業經財政部核示不必列計房屋數,這樣于先生就可以適用排除條款,免申報課稅。事後于先生拿到公文,專程來謝謝我們可以試著站在民眾的立場考慮,在合法的範圍盡力幫忙,也說現在公務員,確實比以前更用心、更親切。

    很高興能居於同理心,藉著專業的服務,幫對方帶來圓滿的結果,同時落實本所「國稅服務找岡山、專業熱誠好靠山」的標語。

更新日期:103-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