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本所沿革
本所係本局成立時暫設5個服務區之一,至民國69年4月1日始改設為稽徵所。
原負責本市新興、三民2區國稅稽徵業務,後因三民區人口數急遽增加及營利事業家數倍數成長。本局為便民及提高行政效率於民國78年7月1日另成立三民稽徵所,負責三民區國稅稽徵業務,新興區國稅稽徵業務則由本所負責。辦公處所位於新興區中正三路 34 號 8 樓(即新興區行政中心內)
►組織圖
►各課(股)業務 <業務分機表>
課(股)名稱 |
業務職掌 |
服務管理股 |
一、納稅服務、全功能櫃台查調作業、機關團體免扣證核發。 二、租稅及政風法令宣導。 三、各類所得資料申報之收件、更正、退查及未申報案件之處理。 四、非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稅籍之建立、管理。 五、欠稅清理、移送執行及稅款保全作業。 六、稅款銷號異常及重溢繳、賦更退稅之處理。 七、人事、文書、檔案及各項庶務管理。 八、其他有關服務管理事項。 |
綜所稅股 |
一、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收件作業。 二、綜合所得稅案件之審查、核定及稅款之徵退作業。 三、個人災害損失案件之審查。 四、非自住房屋租賃所得之調查、核定。 五、執行業務者、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之收入調查及所得核定。 六、個人房地合一案件申報收件、審查、核定及稅款之徵退作業。 七、其他有關綜合所得稅事項。 |
營所遺贈稅股 |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清決算、暫繳申報收件作業。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之審查、核定及稅款之徵退作業。 三、信託所得申報書之查核。 四、薪資所得檢舉案件之查核。 五、扣繳檢查作業。 六、營利事業各項報備案件之審查。 七、遺產及贈與稅申報收件與櫃檯化案件之審理、核定、開徵及催繳。 八、營利事業固定資產報廢或災害損失報備。 九、營利事業原物料、商品變質報廢或災害損失報備。 十、營利事業房地合一案件申報收件、審查、核定及稅款之徵退作業。 十一、其他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事項。 |
銷售稅股 |
一、營業人設立或異動等稅籍登記案件之審理作業。 二、營業稅之申報收件、審理、核退及稅款之催繳、取證。 三、貨物稅、菸酒稅稽徵及貨物稅證照核發。 四、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稽徵業務。 五、小規模營業人之查徵作業。 六、交查異常查核作業。 七、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檢舉案件之查核。 八、統一發票稽查、稅籍清查等年度例行查核作業。 九、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營業人之防制及查核。 十、其他有關銷售稅事項。 |
►新興稽徵所114年度提升服務執行計畫(請點選下列之附件下載區)
更新日期:113-12-20
附件圖檔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