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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新聞稿
序號 標題 發布日期
1 遺產稅扣除剩餘財產分配差額,合法節稅看過來 113-07-01
2 子女對父親遺產拋棄繼承,還是可代位繼承祖父母遺產 113-05-28
3 受死亡宣告者遺產稅之申報期間,應自判決宣告之日起算;遺產價值之計算,應以判決內確定死亡日之時價為準。 113-05-15
4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農業用地免併入遺產課稅 113-04-16
5 遺產稅親屬相關扣除額,拋棄繼承效果大不同! 113-04-15
6 遺產稅核定前,可提供擔保先行移轉部分遺產 113-03-25
7 遺產稅試算服務3步驟,免出門輕鬆申報遺產稅 113-03-13
8 自113年1月1日起發生的繼承案件適用財政部112年11月公告遺產稅扣除額及不計入遺產總額調高規定 113-02-20
9 被繼承人死亡後公司給付的年終獎金應申報遺產稅 113-02-16
10 自113年1月1日起,遺產稅得跨局臨櫃申辦之遺產總額上限提高為3,500萬元! 11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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