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RSS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本局新聞稿
序號 標題 發布日期
1 繼子向繼母購買不動產,要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待取得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才可辦理過戶 113-10-25
2 遺產稅扣除剩餘財產分配差額,合法節稅看過來 113-07-01
3 子女對父親遺產拋棄繼承,還是可代位繼承祖父母遺產 113-05-28
4 受死亡宣告者遺產稅之申報期間,應自判決宣告之日起算;遺產價值之計算,應以判決內確定死亡日之時價為準。 113-05-15
5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農業用地免併入遺產課稅 113-04-16
6 遺產稅親屬相關扣除額,拋棄繼承效果大不同! 113-04-15
7 遺產稅核定前,可提供擔保先行移轉部分遺產 113-03-25
8 遺產稅試算服務3步驟,免出門輕鬆申報遺產稅 113-03-13
9 自113年1月1日起發生的繼承案件適用財政部112年11月公告遺產稅扣除額及不計入遺產總額調高規定 113-02-20
10 被繼承人死亡後公司給付的年終獎金應申報遺產稅 113-02-16
第一頁 1 2 最後一頁

(總共 2 頁,13 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