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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新聞稿
序號 標題 發布日期
1 被繼承人生前出售不動產,如未完成過戶,要如何申報遺產稅 114-06-12
2 被繼承人遺產稅申報在前,金融遺產參考清單取得在後,於法定期限內核對並補報,可免受罰! 114-04-11
3 直系血親卑親屬拋棄繼承,應留意遺產稅扣除額規定 114-03-21
4 遺產稅及贈與稅調整後的課稅級距,114年1月1日以後發生繼承事實及贈與行為之案件才適用! 114-02-21
5 繼子向繼母購買不動產,要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待取得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才可辦理過戶 113-10-25
6 遺產稅扣除剩餘財產分配差額,合法節稅看過來 11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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