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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投資淨值計算及價值有無之認定
            

被繼承人甲君於95 年10 月19 日死亡,繼承人申報被繼承人投資A 限公司之股權價值10,000,000 元,經原查核定為13,629,221 元,併入遺產總額計算應納遺產稅為1,003,335元。申請人(被繼承人之配偶)不服,申請復查。

            

【0607001】[ODT]

            

 

更新日期:109-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