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衛生福利部核發之醫事人員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已註冊內政部行動自然人憑證、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限中華電信( LINE MOBILE )、台灣大哥大及遠傳電信( ibon mobile )用戶〕為通行碼,於114年4月28日早上8時起至114年6月30日24時止,使用113年度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或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醫事人員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行動電話認證不適用),即可透過網路自行查調113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扣除額疑義解答(Q&A) [PDF]
◆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扣除額單據電子化宣導摺頁 [PDF]
◆ 一般扣除額怎麼選才節稅懶人包 [PDF]
◆ 特別扣除額幫你節稅懶人包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