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應檢附證明文件 |
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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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遺產稅延期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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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局暨分局、稽徵所 【跨區局】 |
2.贈與稅延期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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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局暨分局、稽徵所 【跨轄區】 |
3.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 |
(一)設立登記
(二)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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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局暨分局、稽徵所 【跨轄區】 |
4.查調即時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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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局暨分局、稽徵所 【跨區局】 |
【備註】
- 如委託代理人申請時,應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如係在中華民國境外委託時,應經我國當地駐外機關簽證;如係在大陸地區委託時,應檢附大陸地區公證處出具之證明文件,及取得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證明】、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如所提示之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為影本,應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符願負法律責任」。
- 申請人如屬未成年者(包括限制行為能力人及無行為能力人)申請之案件,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原則上應由其法定代理人雙方共同(或監護人)簽章代為申請,如由法定代理人之一方代為查詢時,應檢附委任一方之授權書或委任書或同意書;如由法定代理人共同委任第三人代理時,應檢附共同授權書或共同委任書。
- 「跨區局」:表示無論設籍何處之納稅義務人,可洽詢全國任一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
- 「跨轄區」:表示設籍本市之納稅義務人,可洽詢本局服務科及所轄分局、稽徵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