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為個人:應檢附身分證正本。 納稅義務人為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文件影本,並加蓋負責人之印章。 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負責人親自申請時應檢附身分證正本。 如委託代理人申請時,應檢附委託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如委託人身分證為影本,應由委託人或代理人切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