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研發支出投資抵減租稅優惠
最近3年內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情事之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於研究發展之支出,得選擇抵減率15%於當年度抵減;或選擇抵減率10%自當年度起3年內抵減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此抵減率之選擇,一經擇定不得變更。其抵減上限為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的30%。
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研發支出投資抵減租稅優惠
最近3年內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情事之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於研究發展之支出,得選擇抵減率15%於當年度抵減;或選擇抵減率10%自當年度起3年內抵減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此抵減率之選擇,一經擇定不得變更。其抵減上限為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