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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學研機構以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分配股票予我國創作人適用緩課

壹、產業創新條例租稅優惠

二、個人

(三)我國學研機構以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分配股票予我國創作人適用緩課

1.產業創新條例第12條之2【連結至全國法規資料庫

2.緩課申請:我國學術或研究機構分配股票予我國創作人申請股票適用緩課所得稅作業辦法(109.04.14發布)【連結至全國法規資料庫

3.申報時點: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109.03.05訂定)【連結至全國法規資料庫

4.相關表單: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連結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租稅減免明細表A20頁)

更新日期:11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