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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

● 申報期限

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次日起6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

● 延期申報

如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時,請於申報期限屆滿前申請延期,延長期限為3個月。但因不可抗力或特殊事由,得由稽徵機關視實際情形核定延長期限。【線上申請/下載紙本(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查調被繼承人遺產

納稅義務人可就近至各地區國稅局或所屬任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查詢被繼承人財產、金融遺產、死亡前2年內贈與及所得資料。【線上申請(連結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

● 稅額試算服務

納稅義務人申請適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者,如符合一定要件,國稅局於受理後30日寄發「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確認申報書」,納稅義務人於規定申報期限內回復,即完成申報,無須查調整理各類財產及扣除額資料,省時又便利;如不符合適用要件,將提供「不符合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及「金融遺產參考清單」,供納稅義務人辦理申報。【更多資訊(連結至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專區)

● 管轄機關

遺產稅應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地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但遺產總額3,500萬元以下且未列報不計入遺產總額財產(汽機車除外)者,符合一定要件且證明文件齊備,可向任一國稅局或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申報,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PDF

● 申報書表

遺產稅申報書(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生存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計算表(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網路申報

網路申報(連結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

● 申請更正

更正申請書(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線上申請(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繳納方式

線上繳稅(連結至PAYTAX)

線上申請其他繳納方式(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延期或分期繳納(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存款抵繳(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實物抵繳(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按應繼分分單繳納(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補發證明書(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想知道更多

更新日期:114-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