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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納稅之地點

外僑納稅義務人應該向申報日當時居留地(依居留證登記地址)的國稅局辦理申報。
1、居留地址在臺北市之外僑,請到臺北市中華路1段2號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綜所遺贈稅組外僑股申報。
2、居留地址在高雄市之外僑,請到高雄市苓雅區廣州1街148號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綜所遺贈稅組綜合所得稅一股申報。
3、居留地址在其他縣市之外僑,請到各該地區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報。

更新日期:11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