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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在診所名下的車輛,使用後,如有出售時,應如何申報?

執行業務者所有之車輛,於出售時,應以其出售金額與未折減餘額比較,若出售金額大於未折減餘額,則其差額應列為出售年度之其他收益,反之則有其他損失。

更新日期:107-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