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RSS
  • 字級大小
:::
字體小 icon 字體中 icon 字體大 icon 將資訊分享到Facebook 將資訊分享Line 將資訊以Email轉寄 彈窗列印設定
公司之個人股東死亡,應於何時辦理死亡股東所有緩課及非緩課股票之移轉?

被繼承人(即死亡人)所持有之上市及未上市公司股票屬於其遺產,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繼承人應該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再由其繼承人辦理股票之繼承移轉。

更新日期:107-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