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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新聞稿
序號 標題 發布日期
1 特定股份或出資額交易,視同房地交易,應申報房地合一稅 114-08-20
2 承租人按月補貼出租人合理定額電費不視為租賃所得 114-08-11
3 申報房地合一稅時,應注意勿列報前手費用或前手持有期間土地漲價數額 114-08-07
4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直撥退稅於7月31日入帳 114-07-31
5 出租房屋應據實申報租金收入,符合條件享有所得稅及房屋稅租稅優惠 114-07-31
6 申報房地合一稅之取得成本應扣除折讓款 114-07-31
7 重購自住房地後5年內再行移轉者,將追繳房地合一稅額 114-07-31
8 個人出售適用舊制房屋,應核實計算財產交易所得並誠實申報,倘有短漏報請儘速補報,以免受罰 114-07-31
9 國人在臺灣受僱於外國公司遠距工作,跨國薪資應如何課稅? 114-07-30
10 提醒您!本週受低壓帶及西南氣流影響持續降雨,如受有災害損失,別忘了向國稅局申請稅捐減免! 11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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